为确保重大(精密)仪器设备采购行为“合法合规、物有所值、满足需求”,根据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【2025】11号《关于重大(精密)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前期论证工作流程的说明》、《工程与地理学部、学院重大(精密)仪器设备招标采购论证工作暂行办法》和《工程与地理学部、学院重大(精密)仪器设备采购论证会流程》,11月5日,工程与地理学部、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召开重大(精密)仪器设备申购论证会,严格开展论证。论证会全过程流程规范、过程严谨、监督有力,为下一步设备申购的有序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。

学院党总支书记、学部、学院纪检委员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论证专家组参加论证会。学院党总支书记陈军胜全程监督。